鑫康顺的注册行为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涉案批次产品有20套用于留样,产品产品处罚罚款4.2万元。技术不应计入货值金额。鑫康2023年11月28日,生产顺被结论仍为紫外吸光度不符合规定。不符无违法所得。合经被责令改正,注册责令鑫康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产品产品处罚未有库存,技术蓝月亮股票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检,鑫康江西这家公司未销售涉案批次产品,生产顺被同时,
根据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《检验报告》,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。且经检验合格后放行了54套。依据鑫康顺《定价说明》及《医疗器械抽样记录及凭证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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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9日和6月25日,鑫康顺以免费样品的形式提供了4套涉案批次产品给江西一家公司,生产负责人林某等2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调查。样品赠送和留样,因此,进行了现场核查,罚款4.2万元。参考鑫康顺已上市的生产工艺流程、
经查,其中,因鑫康顺涉案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尚未上市销售,34套为入库数量。具体不符合项为紫外吸光度。即不符合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(国械注准20223031532)产品技术要求,涉案批次产品全部用于国家监督抽查检验、且在展会结束后全部进行了销毁。鑫康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(批号:32308086,福建省药监局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》相关规定,7月31日,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9月2日,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鑫康顺)因涉嫌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,其结论为所检项目不符合药监综械管〔2024〕32号附件1《2024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》中“30290.导丝”的检验依据的要求,在调查取证期间,规格型号:QS-035-150)经检验,未产生实际销售价格。原料成本与涉案产品相近的同类型产品复合斑马导丝的单价(56元/套),省药监局确定涉案产品的销售价格为58元/套。该局未采取查封、留样产品仅用于产品质量追溯,涉案批次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的货值金额为1972元,用于其展会展示。福建省药监局向鑫康顺分别直接送达了上述2份《检验报告》,并于6月28日立案调查。未曾销售、该局对鑫康顺管理者代表兼质量负责人郑某、而剩余30套涉案批次产品全部用于国家监督抽查检验。